我一直很好奇人类社会是如何组织运作起来的,在历史中我们王朝的更迭,在现在一家公司的成败。我们很幸运,如果我们希望成就一番事业不再需要像古代的野心家那样,一定要冒着杀头的风险才能获得,也无需像古代的官僚一样必须依附于一个人情系统才能生存。因为现代的法律和企业制度给我们提供了必要的保护。
人是一个社会性动物。因此人与人之间进行是系统性的对抗。于是人们结成集体,依靠集体的合力获取胜利,使每个个体获取大于单独行动的收益。因此企业首先是一群人集体谋利的手段。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,不能将所谓情怀、价值观放在集体谋利手段的更优先的位置。即便有一个组织的确是将其价值观置于最优先的位置,那么只能说其价值观代表了这个组织的最高利益,而价值观是手段,利益才是目的。
当劫掠能够产生比生产更大的收益时,草原上原本松散的社会结构,就会很快结成联盟,经过仪式性的战争选出头领,带领大军南下,劫掠中原。驱动他们凝结在一起的力量就是谋生。当他们凝聚在一起之后,他们劫掠的资源可以支撑他们更大的野心。十三世纪,蒙古帝国迅速的崛起,横扫亚欧大陆,令人惊叹。蒙古帝国既没有大英帝国先进科技,也没有中国、欧洲先进的思想,也没有丰富的资源,是什么让他们成就了如此伟业?
最新的考古学证据表明,成吉思汗崛起之时,漠北草原迎来了15年的持续降雨和温和天气,温和的天气带来了丰富的牧草,丰富的牧草带来了充沛的战马。而战马是当时最重要的战略物资。这一切都给蒙古帝国的崛起创造了条件。但我依然想知道一点,如果条件适宜,这一切是必然会产生的吗?
我的答案是,如果一个民族的人数达到了临界值,并且当时的条件适合这个民族崛起,那么这个民族一定会崛起。一定有一些民族错过了他们的机遇,那么这些民族甚至将因此失去其原本所拥有的东西。为什么需要一个临界值?这个临界值是用于确保有足够多的竞争者,而最终胜出的竞争者将带领这个民族走上崛起之路。
在战争这件事上充分的体现了集体的力量是大于个人的,而如果成功,领导者的收益也必然是大于普通个体的。那么又有一个问题,既然领导者的收益最大,为什么一个集体之中参与领导者竞争的只有一小部分人,而不是全部?原因很简单,参与领导者竞争是存在巨大风险的。不同的人选择了不同的风险收益比,总体来说这个风险收益是均衡的。每个人都是由自己的禀赋做出了选择,而那些选择参与领导者竞争的人,正是由其先天性格禀赋所决定的,他们对于未知与冒险有着天然的适应性。他们未必是群体中最强壮、最聪明的人,也未必是群体中最勇敢的人,但他们是群体中最有魄力的人,魄力是一种综合的能力,他使整个集体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,并扫除那些阻碍集体向前的障碍。他使集体围绕在他的周围,他个人就代表了集体。在一个由众人构成的战车面前,个体的聪明、勇敢,都是微不足道的。
当有了核心之后,这群人就不再是松散的个体,集体从这一刻诞生,他们以集体的名义捕猎,而后分配。
一个领导者需要几名得力的助手,才可以统御整个系统。每个系统都是多个组件所构成的,
一家公司的员工,并非都属于一个集体,正如一个王朝,并非所有人都属于王朝组织,
对于一个组织来说,相比于个体是一个更加不稳定的系统,必须要更大的能量才能维持其稳定的存在,否则组织将走向覆灭。因此获取更大的能量就是这个组织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。对于一个人类社会组织,我们可以用财富来对应这种能量。财富只有两种方式获取,第一种是创造,第二种是掠夺。决定采用哪一种形式并不由这个组织的道德水平决定,而是由收益成本比决定,如果创造财富的收益比更高,则选择创造财富,如果掠夺财富的收益比更高则选择掠夺财富。人们看到这一说法可能会不以为然,或者想当然的认为掠夺财富的收益更大,事实上掠夺财富要承担巨大的风险,因为每个组织都为自己的财富设置了各种保护。获取到的财富可以用于进一步扩大组织的边界与能力,当获取财富的速度不足以支撑更大的组织结构时,组织的边界将稳定或者减少。比如蒙古人用他们的军事力量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后,又将掠夺来的物资和人力融入到自己的组织中。使组织进一步扩大。
当我们说掠夺财富时,并非一定单纯指蒙古人式的野蛮掠夺,现代社会也存在着很多形式合法的掠夺,比如金融系统,比如各种服务平台的服务费,竞争对手之间争夺市场份额等。不得不说,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红海市场中,掠夺能力才是王道,而创造只是为他人做嫁衣。
一个企业永远要将争夺市场当作最核心的能力,正如一个王朝不能忘了战争的重要性。
金融和法律框架下的进行的,离开了法律的保护,我们所拥有的财富都是泡影。